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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糾紛若達三筆,相關帳號將永久禁訪
這個方法真的不錯,不論任何官階,都不可以胡作非為!!
但是是指賣方還是買方或是雙方面的責任?
應該不是買方吧?? ...
rubykuo 發表於 2011-5-16 10:12
糾紛案件無關"買方或賣方 "既是買賣糾紛必然是雙方都有一定
程度責任.行事謹慎鳥友要移入一篇糾紛文章已不容易.能被移入
3篇鳥友..已凸顯出你不單只是"事"的問題而是"人:"的問題
你該對你的交易經驗檢討.也該對一切言論負責 !
買與賣糾紛就像行駛中的車禍糾紛雙方都有一定比例過失.沒有絕對.
如果你常糾紛.不應說你太倒楣.應該說你太不懂的相互尊重也太不懂
謹言慎行~
總歸: 詐騙案例牽涉到刑責不在此討論.就單純糾紛案例..移入3篇後該麼辦..?
既然責任"雙方"都有.該怎麼辦就依版規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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