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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情分享] 繼( 葉人渣後) 又一酒駕撞倒老翁 再折返輾死 的敗類

明知酒醉為何一定要開車?
明知已撞到人.為何一定要致人於死?
明知這種人像魔鬼沒人性.為何法律到最後還是無法送他到地獄??


冷血酒駕撞倒老翁 再折返輾死// 護士路過 正要急救 也險被撞

社會上敗類真是多~

〔自由時報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這是冷血殺人!廿四歲男子洪榮祥昨晨酒駕撞倒騎機車的廖姓老翁,還刻意折返現場,二度輾過廖翁的頭,路過女護士呂婉禎正要急救也險遭撞擊,廖翁最後氣絕,南投檢方依殺人罪聲押洪某獲准,這名冷血駕駛人將面對十年以上徒刑或無期徒刑、死刑的重罪。

救不回人 護士徹夜難眠

護士呂婉禎雖一路對廖翁施以CPR(心肺復甦術),卻仍無法從死神手中挽回廖翁性命,呂婉禎徹夜難眠,嘆息:「肇事者為何如此殘忍?」

其實廖翁最初被撞倒地後,另有三名青年下車設置路障保護廖翁,卻目睹洪嫌折回衝撞行兇,他們在警局見到洪嫌,氣得想揍他,怒斥:「躺在地上的若是你親人,你還會這樣幹嗎?」護士和三名青年的見義勇為,與洪嫌對映出人性的正與邪、良知與冷血!

警方調查,住南投縣草屯鎮的洪榮祥,昨晨零時在草屯芬草路駕車,自後方追撞一輛輕機車,七十八歲機車騎士廖金川被撞飛,趴臥路中央,洪嫌撞人後加速逃逸,現場無人目擊。

三人義設路障 保護老翁

不久有輛車經過,車上三名青年快速下車,打一一九叫救護車,因怕傷者被車撞,他們從車上拿出三角警告牌架設,又從路邊資源回收場搬來桌椅當路障,圍住老翁;不久,護士呂婉禎下班騎機車返家,經過現場也停車靠近老翁要查看傷勢,卻見有車撞開路障,一路朝她和老翁衝來,她趕緊跳開,卻見來車輾過老翁頭顱和大腿。

呂婉禎和三名青年大驚失色,雖記下車號,但因視線不佳,每人都記不完整,經警方拼湊比對,鎖定住草屯鎮的車主洪榮祥,並派巡邏員警趕往;洪嫌剛回到家就聽到員警敲門,心虛躲到住處頂樓,鄰居發現人影以為是小偷,趕緊打一一○,員警獲勤務中心通報,果然在頂樓找到洪榮祥。

冷血殺人 10年以上徒刑

滿身酒味的洪嫌,經警方施以酒測,每公升高達○.六九毫克;他供稱自己是工程師傅,開車時因視線模糊,只覺好像壓到東西,才折返現場看個究竟,不知為何再輾壓廖翁;他事後清醒,曾喃喃自語:「撞到,代誌就未收煞(事情就難善了)!」洪嫌向警方解釋,若不去撞第二次,就解決不了,警方大怒,駁斥他:「這是什麼錯誤觀念,難道這樣(去撞第二次)就能解決問題嗎?」

洪嫌雖非現行犯,但南投檢察官根據目擊者證詞、監視器畫面、死者傷勢,確認洪嫌兩度開車行經現場,兩度輾過死者,遂當場諭令警方逮捕,並以殺人罪向法院聲請羈押,法院昨晚裁准。

南投地檢署表示,洪嫌撞到人後肇逃,卻折回再度輾壓,真是泯滅人性,藐視人的生命權,檢方必依法嚴肅追究。

真的..看到這新聞..很捨不得那位老人..他招誰惹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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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現在政府˙˙˙˙˙˙˙˙˙˙˙˙這種人˙˙˙˙˙˙˙˙˙˙˙一定要死刑˙˙˙˙˙˙˙˙不然˙˙˙˙大家會學˙˙˙˙˙有樣看樣˙˙˙˙˙˙˙˙他媽媽最無辜˙˙˙˙˙還偏護他這ㄍ畜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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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該好好重視此問題 應該把酒駕列入重大刑法了 。。。。不然撞死人 一下子又出來了 有改還好 沒改又害到人 別人也是父母生的!! 
相約在今生 來世再相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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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渣~畜生~真可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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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不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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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再說了,
望有點頭腦的立委,
能趕快修法,
只有修法判刑,才能遏止酒駕.
鳥籠已經做好了,等待鳥寶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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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真的不能開車~~寧可多花車錢,也不要讓人生就這樣黑掉.........
幼幼寶貝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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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蓄意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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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該判死刑,這樣才能有效果,
罰錢是沒有用的,


有病就要看醫生、不要放棄治療、阿豬就是妳还看

阿朱、、、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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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殼壞掉才會以為回去把人壓死會比較好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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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榮祥祝你早日被判死刑,社會上不需要你這種廢物,那位老先生在下面等你,快去吧
藍紫金剛切片加蛋包進漢堡ttnoaqeeze@yahoo.com.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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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什麼政府.社會.難道都沒有正義之士了嗎?
這些民代哪裡去了.
那些整天喊著人權.民主.自由的人哪裡去了?
牢裡的死刑犯越來越多.....幹.......政府是吃屎的
法務部長.......如果你不敢做.....我來做!!!
喔~~~~HI~~~~~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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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ㄉ法律不知道是在保護好人還是壞人????台灣ㄉ法律好像退回到遠古時代!!
連最基本ㄉ保護人權都沒有ㄌ~~~真ㄉ很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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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jc256538 於 2012-5-7 14:11 編輯

判死刑也許能讓家屬及社會大眾消一時之氣,但卻便宜了這種冷血無人性之加害者!
因他們常常犯了極其危害社會的事件,常想一死以求解脫(自以為18年後又是一條好漢,且不會拖累家人),我們要讓這種人得以解脫嗎?讓其如願嗎?
真能如此便宜這種人嗎?
個人之見!應立法讓此種惡徒!終身監禁!不得特赦及假釋!也就是得關到自然老死!
那才會真正讓他們在牢裡,終老一生,痛苦一生!
讓這種人想到要犯此事,要被關一輩子不能出來!如同關鳥籠內度過殘生,才真是令人大快人心吧!
讓其一死真是太便宜他們了!
要立法!讓這種惡徒終身監禁,遇赦不赦,不得假釋,不得減刑!關死他!
等待亦是一種藝術/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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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牠"下地獄.............就讓"牠"重複那種被撞又被回頭攆過的過程...........讓牠體驗當下受害者的痛
至於現實生活中..................法律都是保護壞人的.好人跟本不需要法律來約束.
高桔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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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幸運人 於 2012-5-7 15:18 編輯

不提兩位肇事者..............
都是媽媽出來下跪道歉.............................看了讓人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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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榮祥祝你早日被判死刑,社會上不需要你這種廢物,那位老先生在下面等你,快去吧+11111111111111
誠訊通信...來自嘉義的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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