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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苦學生樂 環境教育好殘酷

動物苦學生樂 環境教育好殘酷[url=http://tw.rd.yahoo.com/referurl/news/logo/lihpao//SIG=10r5pg5jg/*http://lihpao.shu.edu.tw/][/url] 更新日期:2011/07/07 00:17 張舒涵
【記者張舒涵台北報導】一群群小豬被異物戳刺而被迫跳火圈,被繩子綁在單車上的猴子,摔車後拖著車體跑,見到此景學生們卻在台下高聲歡呼。這是國內多處標榜「生態戶外教學」的學習場域,被動保團體捉到證據,環境及動物相關學者專家直嘆不人道,6日舉辦「拒絕霸凌動物的環境教育」記者會,要求環保署、農委會教育部徹底把關。

仗著生態教育 業者大肆吸金

環境教育法》在今年6月5日正式上路,規定高中職以下學生和政府行政機關一年須參加4小時的環境教育教育戶外活動,部分學校也趁著暑假開始實施。立委丁守中指出,許多業者看準商機,打著環境生態教育的口號,大肆招攬學生參觀。

▲私人農場公開讓虐待動物表演大賺黑心錢,被鐵鍊栓住的猴子失去了原有的活力,成為黑心商人的賺錢工具。

(圖/關懷生命協會提供 文/楊萬雲)

更有超過50位的動保團體、環境學者專家聯署要主關機關將「動物福利」指標納入環境教育實施場認證標準;否則學生不但無法接受正確的環境教育,反而淪為虐待動物的幫凶。

4個小時的環境教育到底在幹嘛?立委丁守中表示,許多標榜生態環境教育場所與尊重生命的理念背道而馳,精彩刺激的表演背後有多少凌虐的事實,學生並不知情。

歧視動物生命 教育本末倒置

台灣師範大學科教所副教授劉湘瑤指出,生態教育的場域,讓學生看動物餵食秀、動物特技表演,觀看豬隻跳火圈、幫鱷魚刷牙、鸚鵡被迫走繩索等。學生只能觀賞人們如何操弄動物,學生無法認識真正的原始生態,恐會造成心態上的偏差,歧視動物生命。

屏科大野生動物保育研究所教授裴家騏以自身經驗為例,提到女兒到東港環境教育機構參訪,動物解說員將魚從水中撈起講解,許多小孩無法忍受這種行為,動物的痛苦顯而易見,身邊老師卻無動於衷。他認為,環境保護與動保護議題需同時被重視,豈能因推動環境教育,就壓迫動物保護議題,簡直本末倒置。

關懷生命協會與許多學者上午在立法院召開「拒絕霸凌動物的環境教育」記者會,指出學校校外教學的熱門場所,是以鸚鵡騎單車、小豬跳火圈等虐待動物表演的私人農場,動保團體呼籲環保署針對這些不法業者一律不發環境教育場所認證,並依法裁罰,以制止歪風。(圖文/楊萬雲)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處長葉俊宏說,環境教育法從6月5日的實施才剛滿月,這些動物表演問題是存在已久的現象,不該讓《環教法》背負原罪。根據「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機制管理辦法」第3條規定,「設施場所的設置應尊重生命並維護自然生態資源與特色」,已將動物生命相關權益納入保障。

究竟環境教育設施場所如何認證?葉俊宏說,只要環境教育實施場所提出認證要求,環教小組就會進行審查。當記者問起審查細則、標準為何?目前多少單位主動提出認證?葉俊宏毫無所知。

對此,關懷生命協會主任林憶珊指出,「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認證機制管理辦法」規定空泛,什麼是「尊重生命」是自由心證,並無詳細審查標準,多次公聽會民間團體已建議環保署將國際性的「動物福利」指標,納入審核機制,嚴格把關環境教育的實施場所,但主管機關卻沒有動作。

對於這些標榜生態環境教育場卻強迫動物做危險表演的業者,農委會畜牧處處長許桂森指出,根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惡意或無故騷擾動物、傷害動物,可處1萬5千元至7萬5千元罰款。例如跳火圈、鞭打動物的行為,經民眾檢舉,會請地方行政機構裁罰。但許桂森強調,動物表演是國內外都存在的情況,而且認定標準不同,若什麼都是虐待,動物園統統都要關門;因此很難杜絕,所以只能「慢慢來」。

台灣大學獸醫專業學院教授費昌勇直指,不讓動物「非必要的受苦」,是世界動保通則;稽查上有判定問題,原因出在主管機關經費不足,台灣動保人員多由動物防疫機關的獸醫妨疫人員兼辦,專業性跟執行效度都不夠,向行政院要提出經費,訓練一批專業動保員,否則權責歸屬永遠吵不清。

動保團體與學者期盼,《環教法》上路,應將「動物福利」納入保障,環保署、農委會或教育部應全面做好配套辦法,而非現在才在互踢皮球,損害學生學習權益,也波及無辜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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