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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類文章] 求助"法律諮詢"..晚上10點後的卡拉OK

本帖最後由 mnp959 於 2011-1-24 14:41 編輯

求助 求助 求助
法律諮詢

這是買房子後的棘手問題
我住的是10的邊間
隔壁的12號
心情好的時候---->唱一整晚
普通時候------>也來個唱唱
性起的時候-->高歌一曲
好比說遇重大節日"中秋節"
狂歡3夜(白天都在睡)
A去給其屋主告知的時候
   反被年輕人嗆
B報警也報了--->年輕人也直接嗆警"已經很小聲了呀"

C也告知村長
   村長的的意是是不想得罪人(因為它是社區巡守隊員,村長是隊長)
    要我直接報警

要不是家裡一堆鳥寶要保護
早就將其12號鄰居翻臉了

1.12號2F到3F為鐵製樓梯
   晚上11點後至凌晨1點半
   上下樓均以奔跑或是已有跟鞋子踏過
   咚咚咚....
2.加壓馬達雖說是在他家裡安裝是沒錯
   但是是安裝在10號及12號共用牆壁上
   只要用水加壓馬達啟動
   震動聲也不堪其擾
3.因之前報警紀錄還在(1哥月內報案次數5次以上)
   且村鄰長皆知悉此事
   試問如長期未改善,實為不堪其擾
   可否向法院提告,向此鄰居提出"精神求償"
  3.1如題告  
       需如何提告
       需準備證明嗎???

煩請有經驗
或碰過類似安件
高人幫幫忙
我只想夜晚有個好眠

唉...
我家也是如此...
雖然沒有到唱歌這種地步...
但是老是在半夜敲敲打打...
或是有大型的東西掉落聲...
常常會被嚇醒...
我也在電梯裡貼過公告...
被撕掉...而且也沒有效果!!
我只能說...
有些人真得很自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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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R大
簡單明瞭條列式說明
我有看一堆案例
看多之後..
眼花,頭皮麻.還是無法理出頭緒
淺顯易懂
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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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r3305li 於 2011-1-28 22:58 編輯

1.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第9條:本法(社會秩序維護法)所稱深夜,係指淩晨零時至五時而言。
2.噪音管制法並無「深夜」之規範;但不論時段,只要超出管制標準之聲音,均為噪音。
3.噪音管制法第6條規定:製造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而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之聲音者,由警察機關依有關法規(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之。(前開情形始由警方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處理)
4.唱卡拉ok(製造噪音),只要足以妨害他人生活安寧,無22時或深夜才能取締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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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大
現在"噪音防治法"好像將時間改掉ㄌ耶
我查是2200-0600還是0700去了
反正就是2200開始啦
但是隔壁12好很牛
他就是2200才開唱
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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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72條…深夜喧嘩…;所指深夜時段,依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規定:係指0時至5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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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mnp959  
恩...已感覺到你即將成為傳說中的超級賽亞人了
既然你們都是老鄰居了...
可先讓村長尋求地方公正人士幫忙開個協調會
或許還有機會...
若非得走上司法途徑~
其實也不需要蒐證~直接報警~一直往上"爆"就 ...
alan100310 發表於 2011-1-26 21:29


我應當會用上這一個方法
我之前110打的兇的時候
一個晚上打5通以上
他們還不是一樣
依然故我

最近一些好心人士
電話.soe.部落格...關心
我心裡有些底
要如何完成這一項任務
感謝回覆的眾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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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無法提告的,報警也只能進行勸導,主管機關是環保單位,所以要向環保單位檢舉。
做個有利用價值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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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mnp959
恩...已感覺到你即將成為傳說中的超級賽亞人了
既然你們都是老鄰居了...
可先讓村長尋求地方公正人士幫忙開個協調會
或許還有機會...
若非得走上司法途徑~
其實也不需要蒐證~直接報警~一直往上"爆"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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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alan100310

我是新搬過去沒錯呀
但是喔
我只是搬了一個巷子30公尺而已
而且我買的房子
我之前每天都會經過
那一家人
男主人放任子女夜夜笙歌
女主人沒想到夜晚的腳步聲會影響鄰居
搬進這間房子的時候
我就已經有即將革命的打算了
只是如果事前的溝通OK
何必去出草呀
重點在於"尊重"
不在於新老鳥
要烙人
我也會
烙更多---->烙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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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最怕遇到惡鄰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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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mnp959
看得出癥結點在於~你是新(菜鳥)~他是舊(老鳥)
若已鬧僵,就算這件事能處理完善...火山再次爆發只是時間長短的問題
建議事後該積極做些敦親睦鄰的動作
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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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蝴蝶 於 2011-1-25 17:03 編輯

看到大大的無奈,實在感同深受

我住的地方,後面是Gay Bar
每天晚上12點過後,就會傳來陣陣的卡拉OK聲
幾乎每天晚上魔音傳腦到清晨4~5點左右
夜深人靜的晚上,大家都在睡覺了
可見那音量有夠吵鬧...


三不五時也會傳來附近住戶的咆嘯聲
例如:X!唱X小,等等3~6字經之類的
都是被吵到不行,開窗戶開罵

要不是我本身是過著夜生活,到早上7~8點才入眠的話
我可能會跟附近住戶一樣抓狂了吧 =_=

養牠,請照顧牠一輩子...
這是我堅持的蝴蝶效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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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時
我也有打電話到我們這邊派出所詢問
警員很不耐煩
很外行的說是夜間2400-0600
吐血.......................
又把我推到桃園縣環保局
環保局的檢測人員好像很少
因為還要預約
暈.........................
所以我才自力救濟
到時12號一唱過10點
我就報案
會同村長+代表
再去警察局作筆錄
我要為我的5000000$做保衛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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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三款還有個條件,必須要有一戶以上不包含一戶鄰居反應吵鬧,才可以成立,且要到轄區派出所作筆錄,請環保局做分貝測試,必須要是環保局的上班時間,晚上根本就不理你!!
所以最好是旁邊有受困擾的鄰居,講一講一起去派出所作筆錄,千萬不要自己去找對方,因為這樣會造成日後,即便不是你去報案的,他們還是懷疑是你,因為我們隔壁鄰居就是這樣,現在只要是有警察關心,他們就是認為是樓下四樓報的案,請他們小聲一點,還跟警察說,阿不然你出錢我們去KTV唱歌!!
且很多警察都不知道社會秩序維護法第72條第三款,所以在報案時,一定要跟警察講,這個條款規定這樣,阿不然警方都不會宣讀規定,讓他們知道嚴重性,所以永遠惡性循環我行我素,小古,小朋友還小,不要去做這樣危險的事情,一切交由警察處裡,記錄下撥打110的時間,沒有好好處裡的時候,申訴到網路上的縣長信箱或者是轄區分局督察室或縣警察局,不要直接面對面,那對自己人身安全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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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社會人善被人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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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青仔大的建議
我會盡一切努力
和12號溝通
畢竟法律是下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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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古大~~~
請收短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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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各位的回覆
其實認識我小古的人都知道--->我不是一個機車,不講理的人
我也想敦親睦鄰
但是
昨天他們10點開唱的時候
我就隻身表態了
但是.....一開門
看到的是一個生日蛋糕....當下真的是怕掃到她們的興致
我只是不了解的是
生日快樂歌
真的要用到卡拉OK來唱嗎????????????
後來我就低聲的說"恩.....別太晚結束.還有結束後請走樓梯輕一點"
後來就有一位不知名的小姐(他不住這)
嗆"啥......走樓梯也不行喔.爸...你叫隔壁班走呀"
我本想關了們不掃興轉身走人
但聽了那一句話後
我就又推門進去
說"請她們到我房間去感受一下,要是我無理取鬧,我可當廠給再下各位陪不是"
後來是因為
女主人自知理虧
應說會改善
我才不計較離開
但心裡非常不爽
我花了5000000$買的房子
住不到1年
豈是叫我搬就搬
要革命
就格大點
不然就是當個烏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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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向環保局報案  而且要註明  時間

環保局會在時間內拿噪音計測量  超過就可以開罰

你天天上去環保局網站  檢舉就可以  幾乎2天內寄回來測量~~~~~~~~~~~~
<羽人> 爬蟲 與 飛禽 玩家 (打電話才容易找到人)~歡迎入粉絲團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339824339449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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