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活體第一動作是去消防隊備案,請他們公告,6個月沒人領他會讓你選擇認領或送林務局相關單位,如果有人要當失主去領,他們也會要求該人員提出相關證件確認,並至警局備案領回,這是我領回失蹤的灰鸚時知道的流程。提供大家參考~!! 如果未經備案公告六個月的流程,擅自送出轉賣或領養都是違法的。所以請板大按正常程序吧! 畢竟那是很大隻的鳥。不過以我的經驗,中大型鸚鵡雖人工養不怕人但都會認人,不會那麼乖飛到地面陌生人身邊被誘捕,而且是一次抓兩隻還是有配對的,除非有受過訓練否則連自己主人叫都不一定會下來,這是經驗談非關版大開版誠信,因為所有的不可能也會有特殊萬一的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