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台北誰家重藍橫斑飛走了?

現已被撿到的人賣到鳥店了!
要取回需要跟鳥店買回喔! ~ 1500 元
剛看沒人貼協尋橫斑的!  
那隻我看是母鳥很乖! 朋友已打算承購了!
不是前飼主的也不要去買回喔~~
因為能體會飼主失去愛鳥的心 鳥寶應該也很想回家吧!

有人飛掉再留言吧! 我會告訴你在哪裡!
加了好多鳥友!!  有空聯絡啊!
不知不覺都升到"營長"啦~~ 請多指教^^
有空出來認識一下阿!!台北  阿宗

~~~~至少有找到了!~~

TOP

被賣到鳥店去應該很無言吧
因為要不回來了

TOP

只要能證明是自己的鳥,那鳥店就有可能吃上收購贓物罪了,不是嗎?

TOP

應該算侵佔罪吧...頂多罰款而已,以後鳥店收鳥最好留一下賣鳥人的資料,免得買到逸鳥。
小黃帽 灰鸚 黑頭凱克 杜波巴丹 塞內加爾 紅肩金剛 馬達加斯加 太平洋 黃邊小太陽 肉桂小太陽 鳳梨小太陽 小鸚 牡丹 大頭 阿蘇兒 橫斑 胡錦 綠繡眼

TOP

只要能證明是自己的鳥,那鳥店就有可能吃上收購贓物罪了,不是嗎?
gost 發表於 2011-6-28 11:51


這是找回自己的鳥的機會啊!  ~ 不想牽扯太多
如果要談法律~~自己去跟律師談吧!
不是偷的東西怎能叫贓物呢?
鳥又沒有腳環 又豈能證明誰所有的呢?
我不是要幫人銷贓~~  只是想告訴原飼主可以找回的機會
雖然不見得是同一隻  也不想讓鳥店朋友困擾找麻煩
今天這只是小型鳥 飛掉的可能較沒差
大型的恐怕很有的吵了!  原飼主恐怕也不是願意善的了!
恐怕真得打官司了...
加了好多鳥友!!  有空聯絡啊!
不知不覺都升到"營長"啦~~ 請多指教^^
有空出來認識一下阿!!台北  阿宗

TOP

今天蘋果A7 版有寫~~ 撿到寵物 須訴訟調查市值 .
民法 805條規定 : 有受領權之人(如失主)認領遺失物時 ,
拾得人得請求報酬 ,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三 .

只有透過訴訟,由法官調查市值或折舊後的殘值,裁定解決紛爭.

....~~多會引發道德爭議.
所以最根本的就是顧好自己的鳥!!! 不然讓人家有機會來跟你索取報酬!
加了好多鳥友!!  有空聯絡啊!
不知不覺都升到"營長"啦~~ 請多指教^^
有空出來認識一下阿!!台北  阿宗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