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alon 於 2011-11-15 11:14 編輯
前幾天我無意間收聽一廣播節目.邀請一法律專家暢談法律觀點.並要聽眾有守法觀念.後來主持人開放扣應.讓聽眾針對法律問題回應.....這時一位台中西苑國中16歲小妹來電...
主持..請問你覺得<法.律>那個較好?
女孩..當然律比法好太多了.
主..為什麼?
女..我如果告訴我媽.我男朋友是法師.她一定會昏倒.....但如果說男友是律師.那她會高興的不得了.........
於是女孩獲得<港-新一日遊招待券>.但不是香港--.新加坡ㄛ.......是南港--新竹一日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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