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本帖最後由 CHP 於 2014-7-20 02:11 編輯

回復 1# 天地鳥禽


難道此人冒用他人頭~~就沒有刑責嗎?  既然他冒用你友人名義 可請您朋友提出告訴

     又是一個滿口仁義道德 私底下#$!^#^$%&^%$%!#@

TOP

回復 21# CHP

法官僅用~偽造文書~1件判2個月;10件共判6個月可昜科罰金,也可繳4萬公益捐、緩型2年了了ooo至少其它找不到檢舉人的案子、並未再調出來詳查是否也都是他所為之;以合理推估、合乎比例原則~應是不乏這10件而已;;;法官的自由心證~寬鬆~等於推動犯罪儘量違犯法律都無事!!~~~

TOP

回復 22# 天地鳥禽


      只能說這社會到底是怎嚜了?  難怪之前一直做局 及誤導一些論述  原來早就在佈局了

TOP

回復 23# CHP


  近6年~常常提醒一級不要太張揚;;;但還是越來越多自找死路  ~不到法院不死心的~~~反正盡人事;也許吾太雞婆~能犯到一級;也大多是有錢人吧;不起眼那30~150萬的罰金小錢

TOP

回復 22# 天地鳥禽


    另此人既是偽造文書在先~其所檢舉案件還有法律效用? 法官白痴嗎?

TOP

回復  CHP

法官僅用~偽造文書~1件判2個月;10件共判6個月可昜科罰金,也可繳4萬公益捐、緩型2年了了ooo至少 ...
天地鳥禽 發表於 2014-7-20 02:22


去年11月聽林務局的人說,有個養很多一級的人檢舉了四十幾件,只要是網上販售,或是貼圖通通檢舉。

岡山Lee非本人鸚鵡百寶箱的帳號,眾鳥友不要再將我和他當作同一人。

TOP

回復 26# 鸚鵡百寶箱


    就是因他養的一級都有CIT文件  所以就大肆通報其他人  殺一個少一個競爭者
    最後來個獨佔市場  價格隨他喊 ~~~這樣的心態嗎?

TOP

回復 24# 天地鳥禽


    您應該好人做到底~~呼籲那些上網PO紋的鳥友  千萬別用家用網路PO
    到外面網咖PO 才是~~

TOP

回復 25# CHP


無人報案:之前找不到擧報人的案法官 原則上~有抓到就罰當事人、至於無人領三分之一賞金最多充公交公庫!!!而查無實據的事主跑法院當運動~因事主不會去作反告動作~所以法官也不會主動去查傳檢舉函的ID

TOP

回復 26# 鸚鵡百寶箱

有能力養到一級;多數是不到法院、不順心”行情就是要眾人皆知的心態吧

TOP

回復  鸚鵡百寶箱


    就是因他養的一級都有CIT文件  所以就大肆通報其他人  殺一個少一個競爭者
    最 ...
CHP 發表於 2014-7-20 02:45



    +1~~~~~~~~~~~~~~~~~~~~~~~~~~~~~~~~~~~~
加 Lin 如下
請手機掃描大頭照行動條碼!

TOP

回復 31# 唉唷豬ㄚ


    就像店家、攤販一樣矛盾、、還是守法或低調、才是、合法的人走的路是很幸苦、影響利益了、當然會檢舉攤販了、亂槍打鳥了、誰對誰錯不發表意見、只怪自己没錢附店租、才會跑给警察追、、、
附件: 您需要登錄才可以下載或查看附件。沒有帳號?註冊
都林

TOP

看到此批文件..
又想起上月台南黃院長與上週台南碗棵提醒別養高級的自找麻煩...
讓我心生警惕...

早上查帳號內...
已經拿到鳥友匯回1/2的訂金..了幾萬元也養的比較心安..
(也感謝鳥友體諒.退我1/2訂金-真是好賣家)
...就這樣隨便養養就好(喜歡就看看國外影片和照片)
(工作吵雜-直接私訊)-無寄運/無預留-請見諒.

TOP

感謝大大告知 ~~~~~~~~~~~~~~~~~

TOP

本帖最後由 sunnychou 於 2014-7-28 09:10 編輯

檢舉者自己有養一級保育鳥,卻高舉正義的大旗,到處殲滅對手,原來目的是想要踩在別人頭上,讓自己的地位更穩固罷了....................王院長遇到馬總統,應該也是這樣的心情吧........
養鳥聞道有先後,學無止境,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TOP

又是有這種人~~犯賤
人家養鳥關他屁事~~
吃飽太閒
............

TOP

邪的很!
刑場上的黃土丘
連一根綠草也沒

對手,應該沒遇上

TOP

還好買鳥時都有跟店家要CIT.......

TOP

回復 14# 快樂腳
不管是一級還是十姊妹或文鳥,他們都需要主人的愛心與呵護!
我們家從流浪犬到大麥町(101忠狗),麻雀到和尚,沒有不出來逛大街的!
只要出來逛大街,大隻一定要讓小隻的,所以小隻是~~~"最偉大"的啦!
草娘

TOP

回復 36# leaces

這沒吃飽太閒~檢擧成功(可得罰金的三分之一)而且祗有林務局、法官~才知檢擧人是誰!!!此件是因冒名檢擧才會出包~曝光沒得頼而已

TOP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