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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無照網路賣寵物 賣方遭罰 [打印本頁]

作者: argos    時間: 2011-7-3 23:10     標題: 無照網路賣寵物 賣方遭罰

本帖最後由 argos 於 2011-7-3 23:15 編輯

無照網路賣寵物 賣方遭罰
〔記者陳文正/桃園報導〕有民眾在網路上買一隻柴犬,因血統問題鬧上縣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縣府動物防疫所調賣狗,立即開罰5萬元。動物防疫所提醒民眾,只要無照賣狗,就會遭罰5萬到25萬元。
動物防疫所今年已針對無照賣狗開罰3次,動物防疫所所長傅學理說,依動保法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都要先申請許可;農委會也解釋,目前只有狗適用這個法條,目前全桃園縣已有250家業者取得許可。
但許多人卻不知道賣狗是需要取得許可,今年就有一名民眾在網路上買了一隻柴犬,雖然賣方提出血統證明,但買方仍質疑這隻柴犬的血統不純,雙方鬧上消費者服務中心,縣府動物防疫所應邀調解,發現業者是無照賣狗,立即先罰5萬元。
賣紅貴賓 被罰2萬5千元
還有一名23歲的女子在網路上販賣3隻紅貴賓,遭人檢舉,女子向動物防疫所表示,她只是因家裡飼養的紅貴賓生了4隻小狗,除了一隻自己保留外,其餘3隻在網路上販售,共得款2萬5000元,她並不知道無照賣狗是違法,動物防疫所考量她非職業賣狗業者,也是初犯,因此罰了2萬5000元。
另外,動物防疫所還曾發現有實體店面的業者,沒有取得許可在賣狗,也罰了5萬元。
傅學理強調,只要是無取得許可,不管是在實體店面或網路,都不能賣狗,否則就會觸法,民眾如果想要知道業者是否取得許可,可以到「動物保護資訊網」網站查詢。

作者: sodasna    時間: 2011-7-3 23:50

"農委會解釋:目前只有狗"只有狗哦"適用這個法條
經營特定寵物買賣、繁殖、寄養只規範到狗
所以以往很多討論鳥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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