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遊客遭惡犬咬傷 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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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文峯
時間:
2011-6-17 17:29
標題:
遊客遭惡犬咬傷 心有餘悸
觀光女子利用閒暇之餘到基隆廟口遊玩,竟遭惡犬咬傷右腹部,幸無大礙,陳女對這趟旅遊表示心有餘悸,真夠衰。
基隆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延平街派出所於十四日傍晚六時許,警員黃正義接獲民眾報案指有名女子(陳○珍)遭受惡犬咬傷,經醫師診治為右腹部留下輕微咬痕無開放性傷口,該惡犬飼主黃○菱,稱因為狗繩太長未注意致使狗有機會攻擊陳女,陳女在無防備下被惡犬嚇到,雙方到派出所協調後,達成和解共識,飼主黃○菱也允諾將會縮短狗繩,以防再發生類似情形。
警方告知飼主應了解其法令,依據動物保育法第七條之規定:飼主應防止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財產及安寧。對於違反規定者,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得逕行沒入飼主之動物。愛飼養
寵物
的人,應該要更小心防止他人無故受害。
【記者趙智偉/基隆報導】
作者:
wu8
時間:
2011-6-18 02:22
運氣吧~~~~被狗咬也算幸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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