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像這樣的寵物網路販賣網站,若賣方沒有許可證字號,皆違反動物保護法,圖中為動保處2月開罰案例。
記者高詩琴/翻攝 | 網路寵物交易,看似方便,其實已違法。北市府動保處表示,賣方若未標示許可證字號,已違反動保法,最高可罰鍰7萬5000元。 市府動保處長嚴一峰同時點名,最常有問題的寵物交易網站是「寵寵微積」、「飛格寵物家族」及「王子與公主」部落格。許多賣家都未標示許可證字號,目前已有4件約談中、9件尋找個資中。 動保處去年年底查獲一起網路非法販狗案件。某賣家未取得許可證字號,卻將邊界牧羊犬以一隻30000元的價格在網站「寵寵微積」上廣告銷售,還附上血統證明。 動保處約談發現,賣方因自家狗兒生了6隻幼仔,打算出售5隻,留1隻下來,「並不知道已觸法」,已於2月開罰5萬元。 動保處表示,有些網路賣家販賣自家新出生的幼仔,飼養環境較無問題,但只占小比例的賣家。多數賣家為非法業者,大規模地將寵物飼養在狹小空間中,寵物健康情形十分糟糕。 99年受理的24件民眾檢舉中,許多人表示在網路上買寵物後,回家養了幾天卻發現寵物很容易生病,懷疑為黑心業者。 此外,網路寵物交易網站常有「假認養之名、真買賣之實」行為。嚴一峰表示,日前農委會已放寬網路非法販狗標準,民眾只要持有交易收據或錄影帶檢舉,動保處就可將非法業者移送法辦。
【2011/03/16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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