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它類文章] 車上有盜版或拷貝的CD、DVD的看一下喔 [打印本頁]

作者: FILM    時間: 2011-1-29 06:53     標題: 車上有盜版或拷貝的CD、DVD的看一下喔

這幾天一直在我們公司傳來傳去的mail,加減看一下吧!

六月份起強烈取締
大家 牢記這些法律常識,有備無患。盜版的,還是少帶一點。
如果您有開車 , 就請您看一看吧 !!總之就是說 ..... 遇到臨檢!
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
要說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說自己燒的 CD
警察除了照例檢測酒精濃度以外,已開始會「請車輛駕駛配合打開音響換片箱」或「隨身攜帶的 CD 」!
經在下友人詢問結果 : 主要 用意在檢查是否有「盜版光碟」與「盜版 CD 」!
舉凡音樂、軟體、作業系統等只要不是原版都將被告發!
景氣低靡、時機壞壞,上路還是小心為妙 ....

1. 警察如果沒有搜索票 , 根據 憲法第八條規定不能檢查你的行李箱------ 這點 還是對的!
2. 如果你買盜版 cd 是那 種夜市買的光碟上還印有專輯名稱的那你慘了,
依著作權法 93 條規定處以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
!! 妳會活得好好的!著作權法及我國其他法律根本沒有處罰盜版的「購買」人
當警方問妳光碟從哪來的?妳 一定要說是在夜市買的 !
第一:自己沒有任何刑事責任,頂多東西被當違禁品沒收
(可否沒收還有問題!)
第二:夜市是流動的,妳也不用舉證確定的! 購買來源。
但是,要注意,當有人問妳買這塊光碟幹嘛用的?
1.一定要回答是要「在家裡」「供自己使用」的 。
2. 千萬別說是要賣或要租給別人的 (應該沒人這麼笨)
(違反著作權法第 91 條第 2 項意圖銷售或出租而重製罪,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徒刑)
3. 千萬別 說是要借給別人的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2 款散布或意圖散布非法重製物罪,處 2 年以 下徒刑)
4. 也別說是公司或營業要用的
( 違反第 93 條第 3 款、 第 87 條第 5 款明知為非法電腦重製物而作為直接營利使用罪,處 2 年以下徒刑)
5. 也不能說是要在社團或學校等公開場合 ?
( 違反 第 92 款非法公開播送、上映、演出、展示罪,處 3 年以下徒刑 )

作者: ted    時間: 2011-1-29 08:05

感謝你的告知與提醒...................
作者: 大鳥    時間: 2011-1-29 12:49

很實用的文章!  推一下~
作者: acedior    時間: 2011-1-29 13:07

警察抓賭還不是一堆警察在賭.

自己親眼所見很多次了啦.

一堆刑事整天都是喝.賭.

不想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當然也是有認真負責的好警察.

不過..抓這會不會小題大作一點...


作者: ZX512    時間: 2011-1-29 13:14

感謝你的告知與提醒...................不過請問如果是mp3不知道有沒犯法
作者: s0927598713    時間: 2011-1-29 13:19

謝謝啦~~又讓我學到知識了~~~~~
作者: qwerty5357    時間: 2011-2-2 13:35

要說是朋友的,借的,也不要說自己燒
咬住自己是從夜市買盜版 CD 就對了啦
作者: fangback    時間: 2011-2-2 16:51

謝謝告知囉。
如果是MP3,但是從自己購買的備份或轉出來聽且並無販賣的話應該是沒事的。




歡迎光臨 SOE 鵡林鸚雄之寵物公園 (http://soe-parrot.com/old/)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