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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員被要求進火場搶救電腦主機(5/17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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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笨拉拉
時間:
2013-5-19 14:25
標題:
消防員被要求進火場搶救電腦主機(5/17新聞)
http://www.youtube.com/watch?v=1E9S8grbW8A
如果這些消防隊員事妳的家人或親友妳還會要求他們進去幫妳搶救電腦嗎?真的有夠自私,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嗎?搶救一台出來還不夠還得寸進尺~~~~
在此給所有消防弟兄1000個讚!!!!
作者:
e880114971
時間:
2013-5-19 18:03
我看了超火大。那個穿綠色衣服的真的很欠扁。所有的主機都可以幫我們救出來嗎?我現場聽到真的會衝出去臭罵她
作者:
洪靖傑
時間:
2013-5-19 21:38
看ㄌ這些人.......真是沒救ㄌ........
作者:
q72282005
時間:
2013-5-19 22:01
順便幫我把早餐拿出來。
作者:
笨拉拉
時間:
2013-5-19 22:03
如果說他的主機價值千萬難道消防員的生命就不值錢嗎?:
套一句別版面網友的流言~~
當她要求把主機就出來消防員如果丟一句:好!妳帶路~不知道會怎樣~~
作者:
堯翔
時間:
2013-5-19 23:10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台語)~~~~
你的財物=別人的生命
這麼重要怎不自已去救,如果現在人進去出不來了
不知她又有何解釋了~~~~~
作者:
0933039366
時間:
2013-5-19 23:17
如果是她兒子在做消防員他會怎樣想。過分腦袋裝....
作者:
sean8038
時間:
2013-5-19 23:18
只能說消防員辛苦了~~~~~~~~~~~~~
作者:
lin3386
時間:
2013-5-19 23:53
只能說如果那麼重要,
員工第一時間怎麼會自己跑出來,
為何不一起抱出來。
作者:
笨拉拉
時間:
2013-5-20 00:58
只能說如果那麼重要,
員工第一時間怎麼會自己跑出來,
為何不一起抱出來。 ...
lin3386 發表於 2013-5-19 23:53
中肯~~~~~~~~~~~~~~~~~~~~~~~~~~~~
作者:
ohzisan
時間:
2013-5-20 15:51
『生命』的法益永遠大於『財產』法益,
所以消防隊員可以拒絕。
其次,
即使裡面還有人未救出,
如果情勢危急到有礙到消防隊員『生命』的風險,
消防隊員是可以拒絕的,
不會有法律責任問題,
因為並無捨生取義的義務。
不要把消防隊/警察的職務無限上綱。
歡迎光臨 SOE 鵡林鸚雄之寵物公園 (http://soe-parrot.com/o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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