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是要規範「鳥友交易區」,既是賣方po文,除了您建議的「鳥種」標明外,應從買方需求去考慮,立下規範不是很好嗎?如:鳥照片(減少爭議,買方可先看到鳥的初況,免得長途前往,發現出入頗大,現手機均有照相功能,應不難,上傳照片學一次便會了,不學永遠不會,不要老說不會上傳當藉口,當賣方無法po文賣鳥時,他去學自然就會了),價格(po出來合意者可電洽,賣方不議價者亦可標明,免得浪費大家的時間與電話費),賣方手機(有些賣家不po手機號碼,更浪費大家時間,且好像想規避什麼的感覺),僅提供大大參考!有建議才有進步!作者: kide 時間: 2012-6-27 0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