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心情分享] 當有錢到已成為公害----談葉冠亨酒駕撞死人 [打印本頁]
作者: chihwei 時間: 2012-5-3 23:44 標題: 當有錢到已成為公害----談葉冠亨酒駕撞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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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udn.com/hank851106/6408175#ixzz1tgce68ex
葉某,樹德科大學生(已退學),平日開四百多萬元的六千二百西西白色賓士上學,這廝對上學的興趣不高,因此蹺課太多在上學期被退學。4/25日凌晨,與幾個朋友徹夜狂歡後,酒駕在高雄市撞死一個47歲的李媽媽,這個媽媽正趕著要走回家送小孩上學,她站著不動等紅燈,心裡可能正盤算著待會怎麼送小孩上學去,之後怎麼上班找停車位,上班後公司還有一堆雜七雜八的事兒要處理,下班後家裡衣服要洗,晚飯要準備………….直到她被一個酒駕又闖紅燈的混球撞上為止。
李媽媽的先生傷痛欲絕,三天後,悲傷過度,也死了。留下一個沒爸沒媽的孤兒。她今年八歲,未來還有無盡漫漫的孤獨人生要走。
記者找到葉的媽媽,她講的很輕鬆:「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我聽了血氣衝腦門!原來某些東西是會遺傳的!
因為有錢,可以不在乎蹺課被退學。
因為有錢,一個大學生可以開六千二百西西的白色賓士。
因為有錢,可以不用工作徹夜狂歡,然後酒駕撞死人。
難道因為有錢,毀了一個家庭後,他老母可以輕鬆的說:「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
真的難道因為有錢,事發至今沒看到一句道歉。因為他老母說:如果他喝醉酒欺負人,她會比較自責,言下之意是,喝酒撞死人不算蓄意欺負人,所以心安理得。
怕什麼,大不了賠錢而已,錢這個東西,咱家不缺。
也不怕對方不要錢,到法院請的起最好的律師,頂多判個幾年,然後緩刑。
有錢不是罪,但有錢加冷血就是公害!
像葉某這種人,開起車來天不怕地不怕,紅單?怕啥,老子有錢,撞倒人,怕啥,老子賠得起。直到他撞死人後,他老母最大的心理負擔不是這殺人犯造的孽,而是:「寶貝兒子,你受驚了」然後告訴記者,「小孩只是比較愛玩而已」「他也受到驚嚇,所以到現在還沒告訴他撞死人的事」冷血到令人髮指。
這世界上混蛋很多,但是混蛋加冷血,算是頂級混蛋
當然,現代社會不可能像武俠小說裡頭一樣,半夜背把寶劍潛入某個混蛋家裡,將他的狗頭斬了。但難道法律拿他們沒辦法?
要廢了這些招搖冷血的富二代不難,只要斷了他們的財脈,幾乎就是廢人一個。因此我呼籲有點血性良知的檢調人員及稅務官員,好好查一查他家財富的來龍去脈,至少家裡送這小子賓士車繳了贈與稅沒,再順藤摸瓜好好徹查一下,我不相信會培養出這樣一個敗類的家庭,錢全部是乾淨的。
我再強調一次,有錢的好人很多,要尊重。但冷血無情視人命如草芥,就是公害
作者: 袋鼠 時間: 2012-5-3 23:51
我看一家全都不是人.....................
作者: eva5465 時間: 2012-5-3 23:53
上樑不正下樑歪,就是這樣的母親才會有這樣的孩子,看來這孩子也是受害者....可悲~~~
公害 <<< 好個用詞,+1+1+1+1+1+1+1+1........................
作者: 熊寶 時間: 2012-5-3 23:57
上樑不正下樑歪,就是這樣的母親才會有這樣的孩子,看來這孩子也是受害者....可悲~~~
公害 ...
eva5465 發表於 2012-5-3 23:53
認同+1000
如果今天死的是她的兒子不知她做何感想
作者: 龍哥 時間: 2012-5-3 23:58
從鼻孔說話ㄉ人比比皆是
改天他應該就會遇到 錢 沒辦法解決ㄉ事ㄌ
作者: kkwei 時間: 2012-5-4 00:00
這則新聞真的讓人鼻酸 唉........
作者: xiaofen 時間: 2012-5-4 00:04
大大你說的太好了,
象這種冷血動物,
應該要好好查一查,
看有沒有什麼不義之財,
有無逃漏稅,
查查查..........查翻它
作者: savrin 時間: 2012-5-4 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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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inkuo56 時間: 2012-5-4 00:12
法律到最後還是.....
頂級----ㄍㄢ----
作者: 神眼 時間: 2012-5-4 00:19
就是有那種母親才會教岀那種兒子................難道窮人就不是人嗎!從不相信有錢人會低調。低調只是有錢人的代名詞。現在的台灣人有錢人才能有生活,沒錢的人連要過日子都難••••••••••••••
作者: s0971783 時間: 2012-5-4 00:26
他的行為真的很糟
他媽也是
只是你上面貼的圖很像是假的
很像有人冒用它的名在FB上PO文
很明顯的可以看到照片的更新時間都很接近
而且是近期
感覺是要激起更多人的憤慨的樣子
不過很像是犯法了=﹏=
建議不要去他那FB亂轉分享喔=﹏=
作者: fairy20004 時間: 2012-5-4 00:46
本帖最後由 fairy20004 於 2012-5-4 00:48 編輯
其實我覺得這件事有錢要和肇事分開來看,如果他發生在一個普通的中產家庭,這件新聞大概播個一兩天就消失了;但就因為他家有錢,還有他母親不正確的教育、回答方式,就讓這事件一直重複曝光!
如果樓主所引用的fb如樓上所言是假的,那麼事主在事情一發生開始,便沒有對外界做出回應,也沒有表現出要用金錢來擺平這件事,光憑他之前的舊照片就說出他炫富,然後抓著這點群起圍攻,是有些離題了!
這事件給我的感覺,社會不知為何對有錢人表達出一種仇視的感覺(我家也不是有錢人),當然家庭的財富可能對他的行為造成一定的影響,只是要指責的應該是他酒醉肇事,而不是他開多名貴的車,擁有多少錢~
ps.碰酒真的要小心,並且每個人必須要對自己所做出的行為負責!
作者: 陳枝充 時間: 2012-5-4 01:47
這則新聞真的讓人鼻酸 唉........
作者: 邦幫忙 時間: 2012-5-4 02:26
經我同事描述,他上班途中看到人頭落地霎那,心就涼半節腳差一點站不穩,無法形容只說噴的到處都是,
那家屬認屍更不用說。
作者: eileenbird 時間: 2012-5-4 06:00
這年代只能說...很多人都生病了...社會也生病了...
不然這種的...除了害人,不然就是鬧自殺...
願留下來的小妹妹能夠完善的成長
作者: 黑白無常 時間: 2012-5-4 06:49
認同+10000
如果今天死的是她的兒子不知她做何感想
作者: 小鳥 時間: 2012-5-4 08:41
四百萬撞車,命保住,車價高就值得,不過這種害虫應該死一死
作者: 妮娃娃 時間: 2012-5-4 09:04
本帖最後由 妮娃娃 於 2012-5-4 09:05 編輯
他的行為真的很糟
他媽也是 .
s0971783 發表於 2012-5-4 00:26
看太快,前兩句看成「他的行為真的是他媽的糟 」
作者: CARSE 時間: 2012-5-4 09:06
大多數的敗類都是因為家庭問題下的一個產物,
正所謂養不教,父之過,家長肯定扮演重要的角色.
葉x亨今天會變成如此的廢物,正是家人所默許的,
報應無時不在的,等著看吧!
現在正是葉x亨在報復他父母的開始,才剛開始喔!
報復他們的父母當初為什麼沒有好好教育" 牠 ".
作者: pinklady5803 時間: 2012-5-4 09:09
本帖最後由 pinklady5803 於 2012-5-4 09:12 編輯
有錢了不起啊...[attach]161264[/attach]
活著才叫財產.
死了就變遺產.
希望他活著.....
大家等著看他有什麼現世報[attach]161265[/attach]
作者: flyfly0224 時間: 2012-5-4 09:20
社會病了!............悲...........哀...........唉!
作者: coffee8899 時間: 2012-5-4 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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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l789 時間: 2012-5-4 10:11
這則新聞真的讓人鼻酸 唉........
+10000-----
作者: gan065 時間: 2012-5-4 10:13
很有錢? 那就賠受害家屬幾億
有錢就可以這樣囂張嗎
作者: ydt776 時間: 2012-5-4 10:20
唉唉唉.一切都是喝酒惹的禍ㄚ~這種有錢人的行為真是無言/大家還是替無辜的受害者默哀吧(闖禍的人如果沒有相惜之心.也會報應在他人之身)
作者: qqdavidqq1981 時間: 2012-5-4 10:43
這個人還是人嗎~~~~~~~~~~~~~ 我的媽呀 講話跟大便一樣臭
作者: 小拿 時間: 2012-5-4 10:53
就算他住院~他家裡的父母親也該到受害者靈堂上支香吧!連去也不去夠冷血的...
他老母的名言:小孩子只是比較愛玩!!
我比較好奇~他家小孩子多是把"人命"當玩具在玩嗎?????
作者: 成ㄚ 時間: 2012-5-4 10:58
昨晚看壹新聞他老媽跪地道歉.轉身上車馬上變樣趕(罵)記者.這樣做樣道歉對得起小妹+死去父母與社會嗎?哀....有錢人真ㄉ不一樣即時到法院也吃得開.甘苦老百姓就挨打ㄉ份.希望政府修法酒駕加重重法則.不要只罰(愛)錢(對有錢人是不痛不癢)減少悲劇ㄧ再發生.................
作者: 自由 時間: 2012-5-4 11:08
教育失敗 好好活著ㄅ一定會有現世報ㄉ 希望留下ㄉ小女孩能有完善ㄉ照顧
作者: CARSE 時間: 2012-5-4 12:16
聽說在日本酒駕是要被判刑的且不得緩刑.
為什麼日本可以,台灣就不行呢?
難道說我們的政府就這樣無能嗎?
立法委員都在保護有錢人嗎?
越來越覺得台灣不再是以前的台灣了,
不但沒有前進,反倒是......"倒退嚕".
作者: 芬園鵡莊 時間: 2012-5-5 11:55
這好像在大陸才會發生.
作者: LSZ 時間: 2012-5-5 12:38
本帖最後由 LSZ 於 2012-5-5 13:12 編輯
無話可說!教育失敗!
作者: camera 時間: 2012-5-5 14:19
只能說無言悲哀現代人老大心態
作者: a980506 時間: 2012-5-5 15:27
社會就是有這樣的父母親,難怪現在年輕人道德觀真差,
相信有許多飆車族的父母親也都說他們兒女很乖
作者: 大蘋果 時間: 2012-5-5 16:05
對於這件事~~~
我覺得垃圾車違規也要負起相當大的責任…
作者: minnam 時間: 2012-5-5 16:25
只希望留下ㄉ小女孩能有完善ㄉ照顧~~~~如果今天死的是她的兒子不知她做何感想無三小路用,沒出息........靠爸族
作者: 草娘 時間: 2012-5-6 00:55
真的是"公害",但如果父母是孩子的原稿,而我們希望下一代更優質,那我們最好就是~讓我們自己的行為,道德更優質~這樣,小孩要學壞也很難。任何事情都是點滴累積出來的。社會生活品質也是如此。
"言敎則訟,身敎則從"教導孩子必須以身作則,"耳濡目染"是家敎最大的寫照。
作者: ray1022red 時間: 2012-5-6 02:08
那張照片的留言並非本人
是遭人冒用的
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作者: 小小希 時間: 2012-5-6 02:38
每次看到這個新聞,就覺得那個小妹妹很可憐
作者: 狼軍 時間: 2012-5-6 02:56
看過垃圾,沒看過這麼垃圾的,要是換成任何一個認識小女孩家庭的人
將心比心,叫我如何接受!!!!!
作者: cchch-123 時間: 2012-5-6 08:19
看到被害者 原本一個美滿的家庭 就這樣.................唉........鼻酸
作者: 鸚鵡螺 時間: 2012-5-6 17:03
回復 20# pinklady5803
大大妳說得真的很棒~~~不過我猜應該不會很嚴重因為有錢人是很會玩法律的法律事u有錢人在打發時間得遊戲ㄚ
作者: 吳先生 時間: 2012-5-6 17:21
敗類..................靠爸族.........
作者: pinklady5803 時間: 2012-5-6 18:55
本帖最後由 pinklady5803 於 2012-5-6 19:00 編輯
那張照片的留言並非本人
是遭人冒用的
有些事情不能只看表面
ray1022red 發表於 2012-5-6 02:08
不管是不是本人的留言..
明知自己已經喝酒...又開車.更何況是開快車....
超爛人...
死的應該是他本人才有天理...
我自己按[attach]162193[/attach]
作者: ray1022red 時間: 2012-5-6 19:34
pinklady5803
純粹真對那張照片
就事論事
作者: ttu630823 時間: 2012-5-6 19:34
本帖最後由 ttu630823 於 2012-5-6 19:36 編輯
酒駕肇事--主因在政府的公賣局--不要賣煙酒就好啦-叫百姓不要喝酒抽煙自己又賣給百姓-又要徵健康捐-真是矛盾至極
為了-一年幾百億的煙酒銷售在政府眼中百姓的性命根本微不足道
最近提案修正菸酒管理法,嚴禁辣妹型男促銷賣酒--那也都是屁話---根本無法解決問題
作者: 瘋鳥販 時間: 2012-5-6 20:03
人家也是老爸老母生的~不是狗幹豬母生的~也不去擔心人都已經往生了~還擔心自己養的那隻不如鳥的東西受驚了!!!
他馬的比我倉庫的鳥還不如!連掉在地上的飼料還不如~
作者: 亂亂來 時間: 2012-5-11 00:13
叫他媽媽過來,我沒訓訓他不行,他兒子也很會演,剛撞到時還可以上臉書po心疼那台車,過沒多久就躺在床上不能動……以為大家都看不出來
作者: 張小健 時間: 2012-5-16 00:11
這種人就該抓去槍斃~要判罪就該是死罪或無期徒刑關到死~~~~~~~~~~~`
作者: 艾吉 時間: 2012-5-16 06:53
這種人就該抓去槍斃~要判罪就該是死罪或無期徒刑關到死~~~~~~~~~~~`
張小健 發表於 2012-5-16 00:11
可惜台灣就是太過民主了...死刑犯判了也是放在那浪費社會資源沒人想去執行阿~~~
作者: Laby嘉嘉 時間: 2012-5-17 1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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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神南 時間: 2012-5-24 12:57
只能說現代缺少了 像包青天 包大人 那樣的官員!!
作者: 六角恐龍 時間: 2012-5-25 00:40
是也: 非也
檢察官也在查那 無敵大回轉 首要問題
作者: 玫瑰寶寶 時間: 2012-5-30 23:25
惡魔~~~
現世報很快的!!!!
當事人活著應該很痛苦吧!!!除非她根本沒有羞恥心!!!
作者: 95加滿 時間: 2012-5-30 23:52
+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N
作者: ming55 時間: 2012-5-31 16:07
酒駕最重是7年,,,,,死了的人是不值錢的
要是今天被撞的是立委的兒子,不知會不會 說:我兒子只是好玩,不會欺負人啦,.大家不要那麼兇,我會怕
作者: 山美樂 時間: 2012-6-13 01:34
唉~ 就像死者家屬說的~ 現在要殺人 哪還需要動刀動槍~ 開車撞就好了 反正 撞死人也不過如此~
聽了真替我們政府感到羞恥~ 像這種有錢的小孩 闖禍了 不但沒有悔過心羞恥心 連他老媽還真是他媽的~
而法律 政府 卻還是這樣軟趴趴~ 今天如果撞的是哪位達官貴人的小孩~ 我看一切就不是這樣發展了!
我只能說~ 你最好是一輩子都那麼有錢 你最好都撞到無名小卒~ 很多人都在等著看你的現世報!!
作者: mnp959 時間: 2012-6-13 13:42
人要有危機意識
首先要知道保護自己
作者: 陳小猴 時間: 2012-6-22 20:11
她媽媽還說:我兒子沒有MAKIYO可惡
MA她最後也道歉
葉少爺哩?
作者: 0930686725 時間: 2012-7-2 10:47
社會不公 君主犯法與庶民同罪
如今 只要有錢大事就變小事了
天理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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