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得很好喔,事實已經開辦半個月,9月5日送第一次認證資料與相關單位備查.
一位大哥.一位大哥大
這認證都已經辦了半個月,有問題公會早包起來了,還輪得到你發函詢問~~~~暈倒.
怎麼你不覺得應該拿到林務局回文"一切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4 20:02
說得很好喔,事實已經開辦半個月,9月5日送第一次8月份認證資料與相關單位備查.
一位大哥.一位大哥大
這認證都已經辦了半個月,有問題公會早包起來了,還須要你發函詢問~~~~暈倒.
怎麼你不覺得氣嗎?回這種文? 如果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4 20:02
9月5日送第一次認證資料,可能沒有說清楚,不好意思.
認證資料是每月呈送備案,8月份認證,9月5日呈送,9月份認證,10月5日呈送~類推
一切須要時間去證明,一來一往每人一句,爭到過年也沒結果
謝謝提醒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4 20:20
授權意義到底懂不懂?
真要用授權方式辦理嗎?,你都已經發給農委會詢問了,就再發一文問,授權意義何在,然後在貼上soe.
還怕你不貼了,不過你也不用問了,罰則一樣有回給你,授權之後就是按下面罰則走,你要不要授阿?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4 21:13
關掉我版面是不想讓公會跟我公司混一起談,回文時我沒注意到這是雄大版面,
以為是討論區,所以我把文章全刪除了.
我也不想跟你們爭,兩張這鳥公文要證明什麼?
就同刪文的文章,開協調會議當天,林科長與吳技正,就是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4 23:24
poipoi 大大 :
說的真是好 但是真的太多太長了 看的好累
其實我跟很多鳥友只想了解一件事
公會的權力一定是無法淩駕於行政權之上
既然白紙黑字還在辯什麼 ?? 我真搞不懂
很確實是由林務局所回覆的文
公會行為與農 ...
LDS 發表於 2009-8-15 02:44
那個技正看到你的回文 一定會覺得很冤
不過就是去參加過你們一次會議
就要常常被拿著參加會議時拍的照片 來替你们的一些543理論背書
估計該技正 都不知道他的照片這麼有用喔
另外別飆髒話 這裡有很多未成年鳥 ...
parrot168 發表於 2009-8-15 16:00
這樣好了,與其在這邊解釋辯論貴公會的存在價值與法源依據,對大眾來說,不過是時間上的耗損.
最簡單的方法來處理,
您一直強調您本人與公會並不同,
建議您將二級或一級保育類鳥種登記認證在您的名義之下,
由敝人對您進 ...
poipoi 發表於 2009-8-15 16:20
我有個疑問?!~
二級以下的鳥種都可以合法進出口買賣了,何需多此一舉??(認證)
再說 工會認證的東西,不具法律效力,到時警察不吃你那一套,你叫那些有認證過的鳥友,如何是好?!~
養鳥本是一件高興的事,為何要搞 ...
Holly 發表於 2009-8-15 18:55
告位要我親自證明也可以,但要一起玩才好玩
我拿認證的次代,P大就拿什麼證件都沒有的次代
就用一級鳥種,看要朱陸冠還是大金黃,這兩種公會有認證次代
但我想你不會玩,因為沒證件又一級馬上你就BYEBYE了
不過你不用擔心,我猜你也知道,最後你也只能用該品種鳥的進口證明晃過去(非該鳥)
但是記得腳環號要一樣喔!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7 03:04
因為申請公會就什麼狗屁鳥事都扯到我身上,會不會想太多了點?
就像現在認證一樣,不用說我也知道,如果有人又被查了,肯定又是扯到公會來...然後就又傳阿傳阿傳阿到大陸去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7 03:04
反到你以公會發言人的身份發言,到處宣導公會的非法源依據效力,確實構成詐欺背信及圖利之嫌,那我是不是要告黃先生您呢?您放心,我並不會這麼做的,年輕人會犯錯,情有可原,社會不是這麼冷酷無情的,你還年輕,做錯事還來的及回頭,路走偏了,快回頭吧!
針對認證的這個部分,若是我舉發您持有保育類鸚型目物種,並且疑似非法持有並飼養,簡單來說,公會此時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您其實也清楚,公會頂多出面幫你打官司,當你的法律顧問而已,實質上,能保護您什麼?
相信您一定很清楚! 最近天災人禍的,實在無心與你在此口舌之戰,如果您能堅持公會可以讓飼養保育類動物的會員合法飼養,那我是不是該申請對該公會提出物種及人員名冊清查核考的動作呢?poipoi 發表於 2009-8-17 02:01
簡單來說,公會此時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您其實也清楚,公會頂多出面幫你打官司,當你的法律顧問而已,實質上,能保護您什麼?
>>>那請問您覺得公會應該扮演什麼樣角色? 同我上述,總會有皮的,死要績效送你上法院的,那公會除了做您上面說的事外,還能做什麼? 請指教~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9 01:21
如果可以認證,
第一點:請問如果我被人抓到, 誰會傳喚我, 誰會對我的鳥罰款或銷毀?
第二點:那如果遇到這樣的情形 我把認證卡拿出來後 就不會罰款或沒收鳥(或其他刑責嗎)
第三點:或者我被罰款或沒收鳥後 拿著這張卡可以得到完全的補償(有人會賠我錢或還我一隻鳥?)
第四點:還是拿了認證卡, 只是代表我跟公會買了保護,所以當我被抓到時,公會只會挺身出來幫我打官司 ,可是卻不保證可以不罰款或沒收鳥呢?
第五點:還是拿出認證卡之後 就完全沒我個人的事 變成是公會跟 抓我的人的事 呢
以上問題,昨日詢問
1.內政部警政署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並發函詢問.
初步共識,同上依林保字第0981614012號並由上述單位再次詢問林務局確認無違反野保法後,
如順利其後續將由該總隊進行各縣市分隊"教育訓練"並告知.
2.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並發函行政院中辦詢問.
無共識,該單位回復,走私問題尚與野生動物保育法無關聯.但本會仍具名函送行政院中部辦公室進行後續處理
綜上
一到五點回復,我仍不知認證既已排除野保法.檢察官會何法進行起訴.法官只相信證據.與林務局公函往返可證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19 01:21
haselena大,如同我之前說的一樣....
回文一大串.......可是重點在那?????有回等於沒回一樣!!!
可以請你白話一點嗎?? 不要又是一大串的條文和法律(如果那麼懂,早就當律師了).....
不然這樣問好了.....
當一大 ...
Holly 發表於 2009-8-19 09:50
那麼公會所有的公文能夠證明其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包含非法飼養41條
大緻與進口證明意義相同,
如果這狀態還會被判有罪,原因1.申請不實,2.這法官真得很@#$#,而這兩種就是公會不敢保證100分的原因,因為都不是屬於可控制的範圍.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0 00:59
就是模擬聯合查緝時的狀態,我也會帶幾隻已認證次代到場,我就要看他們當立委面前是怎樣進行取締我,用什麼理由來取締我,全攝影下來,當場抓我那就認證無效,不抓我就是認證有效,我也懶的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問,又看一個單位推一個單位,說實話要的就是同各位所言,最好就是見卡有效.
~省得跑法院~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0 00:59
我想應該這樣解釋
1.林務局保育科-為行政單位
2.內政部森警隊-為查緝單位
3.海巡署-為查緝單位
三者會聯合稽查.尤其是專案實施
那麼問題來了,查緝單位只對於勤務執行,
其他鳥種識別或是文件資料等等都是由林務局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0 00:59
僅回復一次
1. 認證制度.當初與林務局與海巡署溝通時確實是以"台產次代"為標準認證.
(目的:台產無走私/人工非野生的原則,其開會記錄也都曾經刊登上站)
這段期間也已經陸續上法院驗證無虞/相對會員鳥店亦有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12-28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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