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它類文章]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安全帶之修正條文 [打印本頁]

作者: 陳金煌    時間: 2011-8-23 16:03     標題: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安全帶之修正條文

本帖最後由 陳金煌 於 2011-8-23 16:04 編輯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有關安全帶之修正條文
#條文內容:小型車行駛道路其後座乘客亦應與汽車駕駛人,前座乘客相同`應依規定繫上安全帶
#定義:小型車係指自用車,營業車或小客車及小型客貨兩用車(不包括救護車及幼童專用車與小代客)
#實施日期:10081日起開始實施宣導,一般成人為6個月宣導期,兒童為12個月宣導期,宣導期過後開始取締開罰(成人:10131日開始開罰 幼童:10181日開始開罰)

國內哪些小型車座位需配備有安全帶?
1.民國8071以後所新登記領牌之各類車輛.其前排座位及小型車前後所有座位均裝配有安全帶
2.民國9711以後所製造出廠之小客貨兩用車均裝配有安全帶

那老車以前未強制規定配備安全帶之車輛該如何處理?
#:鑒於國內對於小客車或小客貨兩用車,規定後座應裝備配備安全帶之時程各有不同,針對出廠未強制規定之車輛,將依新修正條例31條第1項授權訂定,(後座乘客得可免適用規定繫安全帶)


資料來源:公路監理單位
作者: good112277    時間: 2011-8-23 16:10

哇!是很安全~但一開始一定會忘~~
作者: 陳金煌    時間: 2011-8-23 17:04

哇!是很安全~但一開始一定會忘~~
good112277 發表於 2011-8-23 16:10

若被開了紅單後  一定就不會忘




歡迎光臨 SOE 鵡林鸚雄之寵物公園 (http://soe-parrot.com/old/)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