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知道上網拍賣環境用藥,是屬於環境用藥廣告行為,應符合法規的規定,否則小心被罰!環保署表示,統計102年至今,由地方環保局共稽查環境用藥廣告7,852件,違反規定裁處的案件共有14件(如附件),其中9件是在網站拍賣環境用藥,占違規廣告的64%,該等違規廣告已依環境用藥管理法裁處並要求立刻自網拍平臺下架。
環保署表示, 網路消費已成為現在趨勢, 網路無遠弗屆, 是一種廣告介面, 一般民眾可能利用拍賣網站、FB(臉書)或是在自己設立的網頁(站)販賣一般物品。因為環境用藥特別是環境衛生用藥殺蟲劑、殺菌劑、殺蟎劑及殺鼠劑, 涉及病媒害蟲控制之效果及用藥安全, 環境用藥與一般商品不同, 是有特別法在管理之產品, 依「環境用藥管理法」第32條規定:「非持有環境用藥許可證、環境用藥販賣業或病媒防治業許可執照者, 不得為環境用藥廣告。」違反者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所以一般民眾不可以在網路上拍賣環境用藥, 上網拍賣一旦被查獲, 依法告發處分。
另外,環保署為避免一般民眾因上網拍賣環境用藥而觸法受罰,已定期邀請網路入口公司召開「環境用藥網路拍賣廣告管理研商會」,要求網路平臺公司業者善盡告知會員及把關責任,在拍賣網站公告禁止及限制拍賣品類,將環境用藥分別明示在會員「政策與規範」,並給予環境用藥管理法相關規定之提醒機制,環保署也提供相關的殺蟲劑、蚊、蟑螂、蠅、螞蟻等「關鍵字」給網路平臺公司,加強「關鍵字」的搜尋。與會網路平臺公司均表示願意配合,以避免會員及消費者的權益受損。
環保署呼籲環境用藥不是商品, 民眾不要在網路拍賣環境用藥, 以避免因違法廣告環境用藥而受罰, 一旦查獲違反該條法令規定, 將依法裁處新臺幣6-30萬元的罰鍰, 實在得不償失。另外, 民眾對於居家環境衛生害蟲, 最安全、有效、澈底的防治方法是從環境清潔整頓做起, 必要時才輔以殺蟲劑之使用, 選用合格登記的環境衛生用藥。使用時應注意正確用法及安全事項, 民眾可到該署建置的全球資訊網站, 「環境用藥許可證照查詢系統」(http://mdc.epa.gov.tw/MDC/search/search_License.aspx), 即可查到選購的環境用藥是否屬合法登記的環境用藥。另環保署也建置「環境用藥安全使用網站」(http://mdc.epa.gov.tw/EVagents/EVSecurity/EVIndex.aspx), 教民眾認識居家害蟲或如何使用環境衛生用藥, 甚至環境用藥選購原則, 都可以上該網站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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