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冊
登錄
論壇
搜索
幫助
導航
默認風格
greyish-green
brown
fashion
fervor
私人消息 (0)
公共消息 (0)
系統消息 (0)
好友消息 (0)
帖子消息 (0)
SOE 鵡林鸚雄之寵物公園
»
寵物新聞
» 流浪狗認養率低 收容所變「枉死城」
返回列表
發帖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genius
當前離線
UID
13351
帖子
2798
威望
6813
金錢
2271
我乃
鳥界奇葩
來自
亞洲
在線時間
1987 小時
註冊時間
2011-1-16
營長
1
#
跳轉到
»
倒序看帖
打印
字體大小:
t
T
genius
發表於 2012-12-1 17:53
|
只看該作者
流浪狗認養率低 收容所變「枉死城」
關懷生命協會「動物保護行政監督委員會」(簡稱關懷動督會),批評宜蘭流浪動物之家收容的流浪犬,認養率偏低,整體死亡率逾八成,收容所變「枉死城」;宜縣動植物防疫所指出,流浪狗太多,動物之家收容空間有限,只能依規定執行安樂死,會加強宣導提高認養率。
關懷動督會發起「地方民代支持保護動物行動計畫」,昨天來到宜蘭座談;執行長何宗勳提到,宜蘭流浪動物之家去年收容流浪犬四千二百九十九隻,被認養數五百九十一隻,認養率十三‧七五%,所內死亡數一百三十二隻,死亡率三%,人道處理(安樂死)數三千三百九十五隻,處理率七十九%,所餘一百八十一隻是跨年度在養數。
何宗勳說,流浪犬整體死亡率超過八成,收容所變成「枉死城」,動物之家應改善圈養環境,加強宣導提高犬隻認養率,才不會造成動物生命白白被犧牲。
流浪動物之家設在縣動植物防疫所,所長陳文進說,動物之家有八十間犬舍,最高收容量二百五十隻,由於收容空間有限,依法令規定,超過十二天觀護期,經獸醫師綜合評估,看其健康情形與行為樣態,適合認養犬隻就會隔離出來,其餘只能執行安樂死。
動防所:走進校園 自製短片宣導
陳文進指出,流浪犬認養率有城鄉差距問題,台北都會區名種犬較多,認養率較高,宜蘭混種犬比較多,認養意願較低,但防治所開始走進校園宣導,並以流浪犬當主角,自製二十支宣導短片PO在網路增加曝光率,希望提高認養率。
原網址
http://tw.news.yahoo.com/%E6%B5%81%E6%B5%AA%E7%8B%97%E8%AA%8D%E9%A4%8A%E7%8E%87%E4%BD%8E-%E6%94%B6%E5%AE%B9%E6%89%80%E8%AE%8A-%E6%9E%89%E6%AD%BB%E5%9F%8E-203317463.html
收藏
分享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朔月
當前離線
UID
20048
帖子
939
威望
6614
金錢
2846
我乃
鳥界奇葩
來自
桃園
在線時間
728 小時
註冊時間
2011-5-31
營長
2
#
朔月
發表於 2012-12-1 18:02
|
只看該作者
感覺流浪動物最大的問題其實是繁殖場 把有問題的狗貓就隨意的丟棄 政府因該是要做個好的配套措施 才能杜絕這類的悲劇一再重演...
鳥是興趣 也是家中一份子
TOP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0933039366
當前離線
UID
35232
帖子
656
威望
5529
金錢
2491
我乃
鳥界奇葩
在線時間
507 小時
註冊時間
2012-5-31
營長
3
#
0933039366
發表於 2012-12-1 18:17
|
只看該作者
狗狗好可憐喔,政府只知道要撲殺,連最基本的都不懂。也沒也看過任何政黨重視過這個問題。
也沒聽過大企業在幫助這些流浪狗。動物會上新聞只有一種原因,被虐殺。竟然會有人把貓關到微波爐。
這種人因該是要用鞭形對付她,在台灣虐貓虐狗刑責低到靠唄。如果殺狗處3年以上有期徒刑不得緩刑和罰金
外勞殺狗,照關以後不得來台工作,吃狗肉者使用鞭形。我看台灣還有誰敢虐殺狗。
有人說狗太多沒辦法解決所以要撲殺,那人多是不是也要撲殺。
人沒有權力決定狗狗該活還是死巴。
以上是個人偏激想法。
TOP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genius
當前離線
UID
13351
帖子
2798
威望
6813
金錢
2271
我乃
鳥界奇葩
來自
亞洲
在線時間
1987 小時
註冊時間
2011-1-16
營長
4
#
genius
發表於 2012-12-1 18:36
|
只看該作者
是是非非人所為~~~~~~~~~~~~~~~~~~~~~~~~
TOP
發短消息
加為好友
小白犬
當前離線
UID
3928
帖子
223
威望
1533
金錢
659
我乃
鳥界奇葩
在線時間
459 小時
註冊時間
2009-7-21
排長
5
#
小白犬
發表於 2012-12-1 18:40
|
只看該作者
人一樣是地球上的生物,
所有生命都是平等的,
人~~ 沒有權力去支配哪些生命該結束
TOP
返回列表
[收藏此主題]
[關注此主題的新回復]
[通過 QQ、MSN 分享給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