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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代鳥認證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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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發表於 2009-8-14 02:54 | 只看該作者 回帖獎勵 |正序瀏覽 |閱讀模式
本帖最後由 parrot168 於 2009-8-14 12:14 編輯

史上最大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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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發表於 2009-12-29 01:4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ountain 於 2010-1-1 11:34 編輯
1
不好意思冒昧請教你,據我所知這次全台鸚鵡大掃蕩據都是為了說大大你在板上說有你們公會的認證查詢單位就不會抓,惹毛了海巡單位及農委會才會全台大小都抓,甚至連高雄北站有牌照也逃不過,這個消息在一個半月前就流傳 ...
block 發表於 2009-12-28 23:11


這部份容我解釋

從今年八月時公會就已經有會員店遭到查緝(公會接獲第一間查緝到現在的時間不只於一個半月),陸續到現在,該問的單位(林務局/海巡署/保警)所得到的解釋都是安康專案執行期,這部份公會有義務去進行了解,因此資訊也相對於產業的各位豐富,例如:北部海巡單位的高層調動,新官上任總是三把火;
下年度仍持續執行但是方式更改為配合所在的縣市政府農業單位進行,公文也已經下了.
但是上面這些都是不能多說的事,一說很容易又會被有心人士利用且攻擊

您的疑問我想也是大多數鳥友疑問,再資訊不足的狀態下,各位的推測我也不能說什麼
但是會務多半是我經手處理,唯一會被公會惹毛的單位恐怕是農委會的畜牧處,
因為公會還有產銷班要爭取,雖然台產次代認證的數量只有近千,恐怕要爭產銷班還有一段時間,不過也已經開始著手進行後續~
但說惹毛也不恰當,畢竟成事的過程就是這樣,不去爭取不去盧,大概也沒有效果~身處台灣
另外再說明的是海巡署/保警/農委會事實上是不相關聯的,各位很容易把保警跟農委會劃上等號,但事實上這一個是行政單位一個是查緝單位,根本就是不相干,就更別說海巡署了
了解這一點後,應該比較能夠了解為什麼林務局會有55條,保警卻還是抓成這樣了~很明顯兩單位不同調.

至於南部最近查緝的風波起源,我個人推測是亞洲野生物貿易的緣故(但只是推測)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91212/4/1wrn3.html
恐怕也會持續擴大偵辦,因為13日有再看到其擴大偵辦的消息,說實話挺麻煩的這事情
也就只能看後續狀況了,也希望這件事盡快落幕

嗯,這邊再說明一下,產業內有問題需要協助,不管是同業或是鳥友,能幫助的我個人不會推辭,但是不能因為問也不問,就自己想像成受害者,進而產生其他的受害者,或是有心人利用這些事情來做正反兩手策略這樣就不夠成熟,外界的耳語或多或少都有鳥友告知,我也只是笑笑就過去了,從幾億開始到$#%^&^%*%,無效的無路用的&^(*^(#^#,,,不到半年事實也告知了各位,多爭無益.

謝謝你的提問,也順便釋清一下...上面這些話屬實與否,問問看就知道了~
拜託各位了,本篇就別再回文,有疑問請直接聯繫,是解決問題最快也最直接的方式~謝謝
90#
發表於 2009-12-28 23:11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block 於 2009-12-28 23:13 編輯
僅回復一次

1. 認證制度.當初與林務局與海巡署溝通時確實是以"台產次代"為標準認證.
    (目的:台產無走私/人工非野生的原則,其開會記錄也都曾經刊登上站)
    這段期間也已經陸續上法院驗證無虞/相對會員鳥店亦有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12-28 17:34
1
不好意思冒昧請教你,據我所知這次全台鸚鵡大掃蕩據都是為了說大大你在板上說有你們公會的認證查詢單位就不會抓,惹毛了海巡單位及農委會才會全台大小都抓,甚至連高雄北站有牌照也逃不過,這個消息在一個半月前就流傳很擴大
mountain 該用戶已被刪除
89#
發表於 2009-12-28 17:34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ountain 於 2009-12-28 20:34 編輯

僅回復一次

1. 認證制度.當初與林務局與海巡署溝通時確實是以"台產次代"為標準認證.
    (目的:台產無走私/人工非野生的原則,其開會記錄也都曾經刊登上站)
    這段期間也已經陸續上法院驗證無虞/相對會員鳥店亦有海巡署巡查時主動提示無虞
2. 簡單說只要法官願意相信即可.這並沒有相衝突
3. 均無強迫,並且現階段入會需有2位以上公會會員證明.

就我所知很多鳥園被抓之前 他們好像有收到公會寄認證費用的信件

請別再把近月大規模查緝扯到公會上,過去的繪聲繪影也應該還給公會清白,
一開始由於推行,因此全省發出約百餘封信件,您這樣說實在有不公道的地方,再者也只是寄發認證辦法試行,沒有強迫也沒有要求~
,被查與不被查每一縣市做法不同不應該一概而論,簡單說公會只是台中縣一個小小地方公會,自認沒有辦法也沒有權力讓分屬其它縣市的查緝單位亂開槍,
我相信台灣也沒有任一民間團體有該權力,相同道理亦無法阻止查緝現象發生.

以上無任何意思表明,不合意見也請見諒,看看就好!
畢竟現在已經夠亂了,應該也沒必要再添亂了,養的想好好養,賣的也只想好好賣~
這話題吵一次就飽啦!不用第二次掀風波了~~~感恩

*由於soe版主已有言再先,討論區不討論該問題,遵守版規~如有疑問請直接來電04-25121792.     

~謝謝各位~
88#
發表於 2009-12-28 17:03 | 只看該作者
有很多鳥園沒有收到台中縣鳥類商業公會的信件

就我所知很多鳥園被抓之前 他們好像有收到公會寄認證費用的信件

看完各位大大的文章,有幾個問題要問:

1. 是否申請這個認證 就不會被海巡署抓了呢??

2. 聽說可以向貿易商申請來源證明就可以了??

3. 這個公會一定要加入嗎?看了他們的網站,只有23間鳥園加入。
87#
發表於 2009-9-4 06:58 | 只看該作者
突然有一個小問題~
政府官圓換來換去,畢竟口說無憑呀
登記~~我記的政府相關單位好像都有可以登記,這個看起來好像比較有保證,但證件跟流程好像比較複雜一點
而且聽說會不定時的抽查
若是有明白的條文是不是會更好,大家喊一喊,鳥友又吹不長也拉不長那一些稽查人員

我想這會是立意良好,實施比較困難一點,各位鳥友要低調呀,不然看到黑影要記的趴下哦!!
mountain 該用戶已被刪除
86#
發表於 2009-9-2 13:00 | 只看該作者
相關問題,明天聯合會議會進行討論.

另明天的會議也有鳥店老闆上場說明被取締時現況,目前官司訴訟中

至於是不是有人被開單,"有"

各位要的法律效應,原則上難,除非是授權,經法院公證,就有強制性

如果各位要的是這樣,就不需要努力,修55條就可以了,相信也會很快

但該"認證"後該鳥即為野生動物保育法所管理,不得買賣繁殖展示呈列,這一點應該也沒鳥友願意

因此,本次會議將著重點在於附帶於證卡上的其他效力

1."出口"憑證
--->鳥都能出口,總不可能是走私鳥或野生鳥吧,,,該點99%沒問題

2.有效認定
--->保警方面已經確定遵照林務局方向走,有疑問的也可以自行打電話到總局詢問
--->海巡署,((明天開會才能知道))

綜上分開說明

1.取締執行部份(保警跟海巡)明天確認好

2.公會該有的公函文件證據,會議後該再補上的就補上

3.司法單位,簡單說就是看證據
這完全獨立的單位,希望各位鳥友也不應執著於該點,確實法官如何判決無法給予肯定答案
但是林務局同意有相關認證官司願意出面進行說明."無違反野保法"

最後-
認證無強制性,方式按認證辦法進行說明

九月底將與疾管局開會討論,禽流感的防治動作
85#
發表於 2009-9-2 09:40 | 只看該作者
對不起..我可以插個話嗎...
我只是想問是不是真的有人被開單了..因為什麼條文..有被罰錢嗎??又罰了多少錢呢???
因為看了半天..好像都是為了很多憑空想像的事在爭執...
很多事都是~~有可能~~有可能~~好像沒有特別的實例不是嗎??有沒有人要現身說法阿??

公會的部份..我想妳們的努力很多人都看到了...但若是公會是因為吃過虧才決定要去做認證的事..
那我深表認同與支持...若不是的話...就請貴會再多多多多多多多努力..讓你們的認證有法律效應..
再來做其他事好嗎??
有駕照的人不一定會開車...但那張駕照就是合法的證明不是嗎..出問題沒駕照的一定比較吃虧...
若貴會的認證出問題時還要看法官的心情...那我自己印就好了...400元大家不是花不起...幾萬的鳥都在買了..
看是不是有那個價值...就請自己摸著良心吧...
84#
發表於 2009-8-23 04:05 | 只看該作者
不好意思 問題多了點 因為手上的鸚鵡 就有百來隻

認證下來的費用也相當驚人

我只希望錢要花在正確的地方
83#
發表於 2009-8-23 04:04 | 只看該作者
可是公會認證跟強制險好像不太相同吧

一個是民間團體 一個是政府強制規定

規定 就必須要尊守

民間團體 也可以規定民眾啊?

你所謂的強制險的用意 是以公會出面擔保嗎?

怎麼能確定不會被開非法飼養保育類動物呢?

能提出據體的證據嗎? 不然空口說白話

大家都會啊
mountain 該用戶已被刪除
82#
發表於 2009-8-23 01:03 | 只看該作者
本帖最後由 mountain 於 2009-8-23 01:10 編輯
只要你的鳥場(不管養幾隻)
只要是距離三公里以內的 公會都會主動檢舉通報並加以撲殺
十公里以內會主動通知檢疫單位過去你家查抄
大家小心點吧
別花了一堆無效認證的冤枉錢 還搞得一身腥 ...
parrot168 發表於 2009-8-22 17:04


我想你對於法規真的不了解,

何謂查抄? 你有看過疾管局去查抄哪一個鳥友嗎???

那屬疾管局立案的飼養場呢???那...........一有疫情.............不就全玩完了

連查都不用查,連該撲殺的數量都清清楚楚,莫名奇妙~那是不是如你所講的都不要

申請比較好?還是說鳥店?每天都開門.....

禽流感如果真的發生,確實要做到的就是避免大規模擴散.

如你所言,那是否讓疫情一直擴散?

當然你忘了說清楚一件事,如果真為此

有認證卡與無認證卡的飼主,於疫情發生時

恐怕更具有差別,

就跟車禍一樣,沒有強制險就先開你一張單再說了

至少不會被多開一條非法飼養保育類動物,當然防治動作大家要一起做好

有爆發出口線會中斷(已經一次過了)或是擴散,對誰都沒有好處

有的時候我還滿感謝你的凸臭~說真的一次解釋無法全讓鳥友明白

多虧你,從認證到現在,一直舉反例來,當然也讓我個人充實不少知識.

該跟你說謝謝的還是要說~雖然有時候真得很懶的理你~
81#
 樓主| 發表於 2009-8-22 17:04 | 只看該作者
以公會立場.如真為禽流感爆發,為避免其疫情擴散,於情於理均應主動提供距爆發點10km範圍內飼主受檢.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2 12:57


只要你的鳥場(不管養幾隻)
只要是距離三公里以內的 公會都會主動檢舉通報並加以撲殺
十公里以內會主動通知檢疫單位過去你家查抄
大家小心點吧
別花了一堆無效認證的冤枉錢 還搞得一身腥
mountain 該用戶已被刪除
80#
發表於 2009-8-22 12:57 | 只看該作者
我有個疑問
萬一禽流感高病源又爆發了
那公會是不是首當其衝呢?
防檢單位會不會照著公會名冊去追查鳥友呢?
那這些鳥會不會被撲殺呢?
換個角度想 若是變成寵物合法化 不是比較重要嗎? ...
artificial 發表於 2009-8-22 02:50


您好.

關於此問題,以下回復,如覺得無依據,可逕自詢問疾管局

如台爆發禽流感疫情.

您所顧慮點-照公會名冊去追查,後撲殺問題

回應-依疾病傳染防治法,鳥類,其爆發點如甲場,再如有乙點距甲場10km及丙點距甲場20km且皆位於同縣市內.
其法為,甲場必撲殺,乙場受檢測(確有病原才會撲殺),丙場無關聯;這是屬法規規範之.

再者-以公會立場.如真為禽流感爆發,為避免其疫情擴散,於情於理均應主動提供距爆發點10km範圍內飼主受檢.

以上回復.
79#
發表於 2009-8-22 02:50 | 只看該作者
我有個疑問
萬一禽流感高病源又爆發了
那公會是不是首當其衝呢?
防檢單位會不會照著公會名冊去追查鳥友呢?
那這些鳥會不會被撲殺呢?
換個角度想 若是變成寵物合法化 不是比較重要嗎?
78#
發表於 2009-8-20 09:54 | 只看該作者
就是模擬聯合查緝時的狀態,我也會帶幾隻已認證次代到場,我就要看他們當立委面前是怎樣進行取締我,用什麼理由來取締我,全攝影下來,當場抓我那就認證無效,不抓我就是認證有效,我也懶的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問,又看一個單位推一個單位,說實話要的就是同各位所言,最好就是見卡有效.
~省得跑法院~



這樣的戲碼會不會太爛了吧
還先找立委
擺明了就是要借用權力施壓
那以後鳥友出狀況
每次你都要找立委嗎


真是想錢想到瘋了
77#
發表於 2009-8-20 08:36 | 只看該作者
我想應該這樣解釋

1.林務局保育科-為行政單位
2.內政部森警隊-為查緝單位
3.海巡署-為查緝單位

三者會聯合稽查.尤其是專案實施
那麼問題來了,查緝單位只對於勤務執行,
其他鳥種識別或是文件資料等等都是由林務局 ...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0 00:59

黃先生  謝謝您花時間答覆我的問題
這樣回覆的內容我就能理解了

以上看您回覆的內容,關於那三個單位,如您所說,如果他們真的要查您
您還是會被抓,一切的關鍵在於那個法官吧!至於法官根據的是什麼?
不就是法嗎?如果台灣對鳥類沒有修法認定..那不管做什麼..都還是會有罪的吧!
所以,光推次代認證卡,只是讓林務局覺得沒有違反野保法而已,
另外二個緝查單位無法認同認證卡的話,那光林務局認可也沒有用不是嗎?

雖然9月3日您要舉行的會議就是針對這幾個單位要取得共識
但參加會議的人.一定都是主管級的人.到最後會不會只有主管級和公會有共識
而下層級或分隊等的緝查單位卻還是在依法行動呢?


我認為,公會有公會的立場,鳥友有鳥友的立場
彼此相互體諒和支持,才是長久發展的根源不是嗎

我不知道鳥類公會和勞工公會的性質一不一樣
勞工公會追求的是勞工們的福利  所以遇到不公平待遇 是極力向政府單位爭取
鳥類公會會推行次代認證,我願意去相信也是想為鳥友謀福利才這麼做的(自身利益先不談)
但一項決策出來,不是該由此推行單位先去驗證其可行性,通過了.可以執行了,
然後才去大力推廣的不是嗎?

次代認證會有這麼多人表現出不贊同,是因為它沒有實際的案例可參考
如果公會可以先和個人戶(例如您本身)談好下去實驗,而且每次都是沒事的,
這樣自然不會有人對這張卡的作用性產生疑慮的
哪一個鳥友希望自己養的鳥被抓?哪一個鳥友希望自己因為這樣被罰?
如果一張認證卡,把卡拿出來後,法官是認定它的.
我想沒有一個鳥友不掏錢出來為自己的鳥寶買份保障.

您願意去試,至少讓我覺得您不再是空口說白話,該肯定的還是要肯定
但也像其他大大說的.既是模疑,其結果也不代表就是這樣
想必還要多多試試才行,就算抽樣調查,也不會只抽一個區吧!
76#
 樓主| 發表於 2009-8-20 01:45 | 只看該作者
就是模擬聯合查緝時的狀態,我也會帶幾隻已認證次代到場,我就要看他們當立委面前是怎樣進行取締我,用什麼理由來取締我,全攝影下來,當場抓我那就認證無效,不抓我就是認證有效,我也懶的一個單位一個單位問,又看一個單位推一個單位,說實話要的就是同各位所言,最好就是見卡有效.
~省得跑法院~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0 00:59

唉呦 好厲害喔 連立委都來了
騙人沒見過立委嗎
有沒聽過狐假虎威這句話呀
我可以稱狐假虎威的人癟三嗎?別又自己跳進來,我沒說你癟三
75#
發表於 2009-8-20 01:25 | 只看該作者
抱歉喔  小小疑問   這樣模擬不會很奇怪嗎  一般查緝都是無預警的不是嗎?哪來的立委?就好比你知道小偷要來家裏偷東西  所以先請警察在家裏看著   再大聲嗆小偷有種偷看看  不知道這樣比喻對不對?
74#
 樓主| 發表於 2009-8-20 01:22 | 只看該作者
那麼公會所有的公文能夠證明其不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規範,包含非法飼養41條
大緻與進口證明意義相同,
如果這狀態還會被判有罪,原因1.申請不實,2.這法官真得很@#$#,而這兩種就是公會不敢保證100分的原因,因為都不是屬於可控制的範圍.
mountain 發表於 2009-8-20 00:59

夭壽喔~~~~~

收人家400元的認證費後 竟說出這種不負責任的話
反正以後拿你們發的那張垃圾認證卡後 仍舊被判刑的鳥友們呀 公會會給你們的交代就是“這法官真得很@#$”
一切的錯都是政府的錯 絕對不是公會的錯 也絕對不是公會光收錢不辦事的錯
mountain 該用戶已被刪除
73#
發表於 2009-8-20 01:19 | 只看該作者
哈哈哈 再發一次文 結果會不一樣嗎
若我得到的回函你覺得有問題 你幹嘛不敢自己發函去問看看呀
還要我再發一次函 你以為我跟你一樣吃飽撐著呀

還真說的理直氣壯咧
怎麼之前不談認證適法性問題
非要有人揭發事實才 ...
parrot168 發表於 2009-8-20 00:23


若我得到的回函你覺得有問題 你幹嘛不敢自己發函去問看看呀
我從不覺得有問題,也沒有表示過這回文有任何問題
搞清楚是你覺得認證有問題所以你發文詢問,還揭發哩~拍電影阿?
適法性問題,何謂適法性請問?適的是什麼法?
公會認證辦法上面有寫是適野保法阿?你到底看過辦法沒有?
回文不是也告訴你不關野保法嗎?如果沒有適法你不早告公會了,犯得著在這囉嗦
要我發文,我能發文詢問某人是否腦殘嗎?別又自己跳進來,我沒說你腦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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