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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northsea 於 2014-11-15 23:23 編輯
昨天下午去澄清中港院區附近福順路與福康路交叉口的"逢甲帝鈞"想買胡椒餅.
當時有大約8~9個人排隊在等待, 我排最後一個.
好不容易輪到我,我說要買2個. 老闆娘裝第二個時,夾了一個烤得焦黑的要給我.
我說:"那個烤焦了."
老闆娘說:"我們不給客人挑餅".
我説:"旁邊還有那麼多烤好的".
她說: "那都被客人訂了". 接著又說:"那妳買一個就好."
她一直裝那些烤好的餅, 就是不賣給我.
這老闆娘姿態也未免太高傲了. 生意好到不稀罕少一個客人.
我沒有挑特定某塊餅,我只是不要烤得焦黑的餅.
難道花錢買東西連拒絕瑕疵品的權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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