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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法初審通過/撲殺惹爭議 條文多保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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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保團體昨天前往立法院陳情,貓狗人協會理事長黃泰山 (中)
在現場落髮,希望立委通過動保法修法。(記者陳志曲攝) | | 動保團體昨天前往立法院陳情,藝人隋棠(中)也到現場為流浪動物請命,希望立委通過動保法修法。(記者陳志曲攝) |
〔記者施曉光、李宇欣、古明弘/綜合報導〕飼養寵物的民眾要注意了﹗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初審完成「動物保護法修正草案」,其中明定飼主除非有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否則一律必須幫寵物絕育,違者最高可罰二十五萬元,並得按次處罰。
私自繁殖 沒替寵物絕育將受罰
立委原另提案增訂違反惡意虐待、傷害動物,宰殺犬、貓等動物者,如五年內再次違法,要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及以誘捕、絕育、釋放(TNR)三步驟處理流浪動物,由於農委會、司法院各有反對意見,相關條文都被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根據初審通過草案,除經主管機關許可,並領有營業證照的業者外,任何人不得販賣特定寵物,且業者以外的特定寵物飼主應為寵物絕育,但飼主若向主管機關申報並提出繁殖管理說明後,可以免絕育。
另對近年國內多次爆發寵物因長期食用特定飼料,導致腎衰竭死亡,也規範寵物食品應顯著標示包括品名,以及所使用的主要原料、添加物名稱,營養成分及含量,有效日期或製造日期,製造商資料等。
寵物食品若違反衛生安全標準,或製造、加工、輸入業者未依期限回收、銷毀問題寵物食品,要被處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業者姓名、產品名稱或照片,得按次處罰;分裝、批發、販賣寵物食品,不符標示規定或被發現不符食品衛生安全標準,則要被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為流浪動物請命 動保人士剃光頭
動保法修法聯盟召集人黃泰山昨在立法院外,當場剃光頭,呼籲朝野立委讓TNR順利過關。另外,藝人隋棠也現身替流浪動物請命。
隋棠說,若這次修法不通過,未來可能還要再拖兩到三年,「期間會有多少狗被撲殺?實在不敢想像。」呼籲朝野共同努力、修法保護流浪動物。
隋棠表示,昨晚才決定要參與請命活動,對於前男友姚元浩與王心凌公開戀情,她淡淡地說:「這件事跟我沒有什麼關係。」她隨後補充說:「我的心情沒有流浪動物的痛苦來得需要關注,我現在很好。」
戴著藍色毛線帽的隋棠說,這幾天都因感冒在家昏睡、看「後宮甄嬛傳」,因為充分休息,氣色反而比過去好。
此聞擷取自--台灣優先 自由第一 自由時報
原址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3/new/jan/10/today-life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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