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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今天就中標了Orz ....
在翔霖鸚鵡社有話要說 那篇
就在我打完按下發表回復以後
刷新頁面才發現已經變糾紛文
跟管理員時間相差4分鐘
事後買悔悟卡也沒辦法消除自己的帖子~"~
伍告綏 ~ ...
ee5bdog 發表於 2011-2-1 23:27
我想你所提應為糾紛區最後移入這篇
糾紛區目前最後移入 為 11.2.1 10.51
被警告者發表為 11.21 10.59
時間差已約9分鐘........已不算短.
鵡林鸚雄:上述這篇就是對你的處置.時間是以
移入時間而言.而非管理員回覆時間~
之所以設糾紛區且嚴禁回覆規則.其立意就是減少其他不知情人
士參與瞎起鬨.僅由兩造當事人於此區相互辯駁釐清.也保留其他
區塊之單純性.當事人於糾紛區發言並不會受警告..無關人會.目
的是提醒局外人.盡量勿參與此類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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