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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一名狠心飼主搬家,將十四隻貓遺棄於租屋處,造成駭人聽聞的貓吃貓事件;
當房東與動物救援隊員破門查看時,發現十一具死亡多時、幾乎只剩零碎骨骼的貓屍,
三隻活貓則奄奄一息。動物保護處四日已將全案移送大同分局偵辦。
大同警分局日內將傳訊飼主彭女到案,警方初步查知,廿九歲彭女,
戶籍設在新北市新店區,但長期離家在外租屋,去年六月起,
向曾姓二房東租下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一棟出租公寓三樓居住,
今年六月悄悄搬離,去向不明。
動保處二日上午,接獲曾姓民眾緊急通報,
指大同區延平北路二段某出租住宅彭姓女房客搬家,
卻未將她飼養的十四隻貓一起帶走,希望派人協助將貓移置到動物收容所。
曾姓房東向前往協助的動保處人員透露,該房客於六月開始拖欠房租,
因長期失聯他曾傳簡訊要她付房租,但都石沉大海,
可是他數度經過這間屋子時,還聽見裡面有貓的叫聲,以為她人仍住在裡面。
由於彭姓女房客欠租太久,曾姓房東登門想要回房子,
他不但聞到很臭的異味也聽見貓叫聲,於是通知動保處來協助將貓帶回收容所。
不料,當他與二位動物保護檢查員及二位動物救援隊隊員進入屋內,
驚訝發現早已人去樓空,滿地貓糞且惡臭撲鼻,動保處人員判斷貓隻死亡時間已超過一個月。
參與處理的人員指出,僅存的三隻活貓出現怕人的反應,
雖然外觀尚好,但是獸醫檢查後發現牠們非常瘦、貧血且有大量跳蚤寄生,
目前由動保處獸醫師治療中;現場可清點的貓隻遺骸約有八隻,
其中一隻只剩上半身、一隻已長蛆、一隻為乾枯全屍。
動保處人員判斷,原飼主搬走後,老弱的貓咪可能先死亡,
其他貓咪因飢餓才啃食同伴屍體。該處已將貓隻殘骸帶回冰存供化驗。
動保處表示,依《動物保護法》規定,惡意或無故騷擾、虐待或傷害動物,
致物重傷或死亡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1006/4/3003b.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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